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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1月3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河北鸡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中约定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等4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100万元。
该公示表同时披露了对4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内容,包括时任河北鸡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时任反洗钱负责人、时任授信审批部经理等4人因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合计被处以罚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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